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构职能
时间:2017-06-02 09:18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、著作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;拟订文化体育艺术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、著作权管理等领域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。 (二)管理文化体育艺术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等工作,协调指导文化体育艺术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等产业发展。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。 (三)组织、协调全市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。指导和管理文物、博物馆事业。 (四)监督检查、指导、协调和依法承担文化体育艺术、新闻出版、广播影视和文物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。 (五)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;组织指导监督体育训练竞赛工作。负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和体育彩票公益金。 (六)指导、管理社会文化事业,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发展社会体育,指导和管理图书馆、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。 (七)组织开展文化体育艺术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 (八)负责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全市“扫黄打非”工作。 (九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